为确保院内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控制灾害发生,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保障我院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 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等组成。
名单如下:
1、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许 涛
副组长:孙跃进、马萍、陈刚
成 员:惠晓云、苏 力、姚运林、刘传海、刘 琴
袁宏培、杨 奇、王 敏、曹 红、付厚义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主 任:陈 刚
副主任:杨 奇、付厚义
成 员:费 洁、袁文江、张 伟以及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部门、师生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学生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院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应急处理程序和工作原则
(一)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全院师生员工、家属、临时工、在院务工人员都有预警监测学院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领导、值日教师、各处室领导、各班主任、学院保卫处、门卫值班人员等更有监测学院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突发事件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院领导汇报。
(二)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院汇报,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领导到位制度。突发事件发生之后5—10分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必须到达现场,对有关人员进行分工协调,指挥处理相关工作,在能力范围内展开施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2.学院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学院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处室、部门,或负责人、责任人、知情人应在最短时间内报告主管院长、处室负责
人。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各类突发事件报告,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
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3.学院突发事件向外发布制度。学院突发事件信息对外发布,需要经院 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原则: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学院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院预案工作程序。
3.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4.学院各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三、处理办法和措施
(一)发生试题泄密事故情况的处理
情况发生后,教务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到位,对试卷或存放试卷场所进行封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考试受到影响的班级、学生进行说明。将事态影响程度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学生罢课等教学事故紧急情况的处理
情况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班主任、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有关人员到事故班级,进行劝导和解释。同时做好非事故班级的稳定工作。对不满办学条件引发的罢课或闹事的,由学院法人出面解释说明;对由于学院管理不善的则由主管院长进行解释说明;对由于教学原因产生的罢课或闹事的,由教务处负责人进行解释说明;对由于学生管理等原因产生的罢课或闹事的,由学生处负责人进行解释说明。
(三)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组织大型活动前要慎密考虑,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前必须按学院有关规定做好专项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组织者要控制场面,进行劝阻和开导,稳定场面,防止事态的扩大、恶化;并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或学院保卫处。应急领导小组或学院保卫处应在接到报告后的第一时间到位,了解情况,进行处理。对无理取闹,不听从劝阻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四)外出活动发生事故的处理
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驻厂开展勤工俭学或参加其他社会活动,实施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清点人员,配备必要应急工具和设施,完善通讯体系,保持联络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要协调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驻厂开展勤工俭学发生事故或其它原因引发的劳资纠纷,带队教师除做好稳定工作、与厂方协调沟通外,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领导报告,并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学生因私事外出在院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学院保卫处要在第一时间内做出迅速反应,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争取得到妥善处理。并及时通报学生家长。
(五)恶性伤亡事故的处理
当学院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院
应急预案处理领导。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接到指令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对未死亡人员学院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机关、医疗急救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有关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六)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处理
1.学院总务处要加强食堂、超市卫生监督监管,做到食物食品每天抽查一次。严格控制学生在外就餐,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值周值日人员如果发现有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病人身边人员要将病人立即上报,总务处、卫生室医务人员要在5-10分钟内赶到,并送往离学院最近的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医院,配合医院进行事件的处理。
3.根据食物中毒的程度,学院总务处要迅速报告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对中毒人员饮食过的食品进行封存和清查,以免再次中毒。对吃过有毒食品的其他人员要进行医学观察。
4.做好善后工作。救治和慰问中毒人员,对事件进行全过程调查,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对事件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理,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的处理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等措施,加强预防控制,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院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
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院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工复学。
5.学院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八)发生学生打群架或外来人员闯入闹事等人为破坏的处理
1.加强院园保卫和巡逻,充分发挥保卫人员和学生护校队的作用,及时发现打架或闹事苗头;保卫处要严格门卫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和阻止外来人员进入院内。
2.事故一旦发生,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当事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学生处、保卫处人员到场,控制事态恶化。对本院无法处理的,立即与派出所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协助处理;对在事故中出现的伤者应立即通知相关班主任及时送医院救治。
3.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院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4.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九)火灾的处理
学院全体师生发现院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院领导汇报。发生在教学场所的火灾,教学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
1.火灾发生后,保卫处应及时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火情控制火情。
2.火势比较大,靠学院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3.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院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