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六人社秘〔2017〕13号】《关于举办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的考评工作人员进行重新申报和规划。
一、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人员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的企业职工和大中专院校教师,任期届满考评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考核大纲(试行)》所列主要内容。
三、申报条件
1.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和鉴定考评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考评员须具有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考评工作经验。
四、培训方式
培训以网上培训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自行登录省中心网站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由省中心统一组织考核。
五、资格认证
培训结束后即组织考评员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书》。
六、报名办法
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审批表》,并附本人有关资格证明,并于元月20日前报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初审、整理汇总,由院鉴定所报送市人社局。
附件下载: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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