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按照今年9月底市人社局下发的《六安市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六人社秘〔2017〕345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7〕349号)执行。
二、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7〕335号)精神,从今年起,技工院校教师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
三、学校严格履行审核申报程序,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收审参评人员申报材料依据《六安市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中符合参评条件的要求和《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础材料目录表》(附件1)的要求进行。《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单位公示证明》(附件6)要认真填写,各项填写内容要与原始材料完全一致,不得有误,并按要求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如实填写公示结果。
四、2017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将于11月中旬进行,请各参评人员抓紧准备相关材料。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见附件,相关表格从六安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附件:
《关于做好2017年度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7〕349号)
uploads/file/2017/10/120303165580.doc
黄金城hjc12345网址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1
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材料目录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实报份数 |
备注 |
1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2份 |
打印件 |
2 |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
2份 |
打印件 |
3 |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
9份 |
打印件 |
4 |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 |
1 |
原件及复印件 |
5 |
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
1 |
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