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工院校教师符合《关于印发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38号)规定的资格条件,可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员要对照皖人社秘〔2018〕438号规定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本通知所附评审材料目录表,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各项表格填报内容必须与原始材料完全一致。
三、2022年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请对照文件要求按时按质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